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

最重要的18堂法律課

●課程名稱: 最重要的18堂法律課
●授課講師: 吳秀娥
●課程編號: SOC-035A3-14A
●上課時間: 週三晚間07:00-22:00
●上課地點: 新莊高中校區
●招生人數: 28
●修課對象: 新舊生皆可
●學分數: 3 學分
●學分費: 3000
●其他費用:冷氣費200
講師簡介:
民國八十九年開始執行律師業務,任職於台北市數律師事務所。曾任職於台灣上市科技公司律師,派駐越南大陸處理法律問題及重大投資案件,承辦過無數國際性的案件。現為執業律師並擔任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調解委員; 新北市政府扶助顧問律師;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。期許自己成為一名真實的律師,除了處理實際的法律案件,也能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,傳達法律的意涵。 綜合林口社區大學、補校、新竹科學園區上市科技公司內訓、新竹教育大學及農田水利會等政府機關之多樣性教學經驗,除了解決實際的法律案件,也能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,傳達法律的意涵.,提供符合期待的法律內容。http://blog.udn.com/ritarussian
課程介紹及課程理念:
以新聞事件為基礎並整合執業經驗中的真實案例,設計數個常見的新聞法律主題,用淺顯的語言表達方式及不同之思考角度,讓同學在潛移默化中有基本的法律常識。開放同學詢問法律問題,以同學切身問題為例,更帶同學走出教室,前往法院參訪旁聽法官審判,實例講解法律概念,讓同學感受法律即生活,生活及法律之意義。法律不再是艱深難懂的知識。
課程目標:
建立同學基本法律知識,法律存在生活之中,生活自然融入法律,為人所知所理解的法律才是真實的法律。課程結束同學能感受法律知識的簡易及活用的價值,進而保護自己之權益。同學更可以成為小小法律種子,幫助週遭親朋好友及弱勢族群。更重要的是透過課堂討論激盪與分享,培養學員獨立思考及判斷的能力。
課程大綱:
1.
1.  虞美人家事案件官司談監護權判決 1-1 新聞事件概述 1-2監護權判決分析 1-3 如何打贏監護權訴訟?
2.
2. 高雄地院6歲女童性侵害案件評析 2-1新聞事件概述 2-2 強制性交之法律規定 2-3 性侵害案件如何進行法庭攻防 2-4 性侵害與被害人保護機制
3.
3. 新莊殺父案件分析 3-1新聞事件概述 3-2.殺人罪分析與論罪科刑 3-3 精神鑑定於刑事案件之影響
4.
4. 名模洪曉蕾丈夫外遇事件簿 4-1新聞事件概述 4-2 外遇與刑事通姦罪 4-3 外遇與離婚訴訟須知
5.
5. 王靜瑩家暴事件簿  5-1新聞事件概述 5-2 家庭暴力防治法概述 5-3 保護令與開庭須知
6.
6.單程票(台)(DVD 觀賞) 6-1 DVD 觀賞 6-2 家庭暴力處理須知
7
7.高國華之補教人生系列 7-1 離婚之要件 7-2 子女撫養費及子女改姓 7-3 離婚應注意事項 7-4 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
8.
8. 強吻是國際禮儀,不算強制猥褻? 8-1新聞事件概述 8-2強制猥褻罪 8-3何謂「猥褻」?如何認定? 8-4 「強」吻,是否成立妨害自由罪?
9.
公民論壇週
10.
10.婦女辱罵"歹厝邊" 遭檢察官起訴 10-1新聞事件概述 10-2公然侮辱、誹謗與妨害名譽
11.
11 刑事犯罪偵查及審判程序
12.
12 自撰簡易訴狀與網路資源搜尋
13.
13 法院參訪-家事法庭觀察
14.
14買賣不破租賃 報載劉媽媽之帝寶法拍屋被佔著不走,劉媽媽可以主張哪些權利,為何房客可以佔著房子不走?

15.
15有汙染的房子及土地 買到海砂屋怎麼辦? 如果買到蓋在汞汙染之土地上的房子怎麼辦?
16.
16奢侈稅  奢侈稅已實施,你知道什麼是奢侈稅嗎?奢侈稅與節稅知多少?奢侈稅真的是解救高房價的萬靈丹嗎? 奢侈稅有無規避可能?
17.
17凶宅 什麼是凶宅?買到凶宅怎麼辦?以實務案件為例詳細解說房地產買賣糾紛。
18.
社區服務日
附註:
●評鑑方式:出席率50% + 課堂參與 50%
●使用教材:
講師自備講義
●教材費或自備材料:
影印費用 100
●加退選完畢後是否可接受單堂式旁聽:適合
●此堂課程所需使用之教學器材:
單槍投影機(含電腦傳輸線)、筆記型電腦、延長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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